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一条 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由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排列。
第三条 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团代会筹备组酝酿提名,经学院党委审议后,提请银川市教育局团工委批准,确定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大会通过后选举。
第四条 每人有一张选票,即《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选票》。选举之后,宣布选举结果。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9名。提名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1名,差额2名。
第五条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选举。
第六条 选举一次进行,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选举时,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者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的可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以得票多者当选。选举采取集中投票、计票的办法进行。
第七条 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6名。总监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被提名为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何计票人。
第八条 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代表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对应的方框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对应的方框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面的方框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含另选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九条 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台就坐人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
第十条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按选票顺序排列,如得票数相等,则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十一条 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本选举办法由共青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