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招生就业与继续教育处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与继续教育处工作职责

2024-10-18  点击:[]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与继续教育处工作职责

2024年9月修订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落实有关政策制度。

二、负责学院年度招生工作。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拟定、上报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公开、公平、阳光地开展招生工作,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审核、录取新生。进行新生信息汇总,统计分析总结招生工作。

三、负责学生实习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就业指导、企业资质审核、学生实习,召开校园供需推介会,指导系部开展实习生跟踪管理工作和实习鉴定工作,收集就业信息,拓宽就业市场。

四、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及合作办学工作。负责相关企业考察、资质审核,项目洽谈、协议拟定、人才供需、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等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与区内外中、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项目的对接洽谈、协议签订、项目推进工作。

五、负责学院企业调研工作。制定企业调研实施方案、召开调研协调会议,做好资料收集、统计、整理、汇总、分析、总结工作,撰写调研报告,为学院专业设置、调整和建设提供依据。

六、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前审核资质、导入数据、编排考场、考场准备,认定中组织考生、严格考纪、顺利完考,认定后上报数据、发放证书、建立档案。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的申领、保管和使用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自有题库的建设,并按照制度进行题库管理。

七、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培训工作。确定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审核学员信息,组织学员培训,颁发合格证书。负责考评人员、授课教师的培训、推荐、选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工匠学院及其相关工作的开展。设计并组织实施职工技能培训、弘扬和传播劳模精神、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等多种方式推动劳动者技能水平的提升和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发展。

九、负责开放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在校学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进行毕业信息的审核,配合国家开放大学完成毕业证的发放。

十、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